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赶快来学习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吧,越早准备,通过考试的可能性就越大!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保证责任的免除与例外,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保证责任的免除与例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2.债务人与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归纳:保证责任的免除与例外,提前掌握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相关内容,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点击进入>>2020年中欧你中级会计备考资料免费下载,一键获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