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短期带薪缺勤的确认和计量
带薪缺勤应当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
(1)累积带薪缺勤
①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②确认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
①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②确认原则
a.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b.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作额外的账务处理。
4.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确认和计量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能够可靠估计。
其中:
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二)离职后福利
1.离职后福利包括退休福利(如养老金和一次性的退休支付)及其他离职后福利(如离职后人寿保险和离职后医疗保障)。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情况,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2.设定提存计划的确认和计量(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职工负担)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单独主体(如: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2)确认原则
①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