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初级会计职称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4-29)

2020-04-29 09:49:34  

参考答案

1.【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背书的相关规定。选项AB,根据规定,票据背书需要连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票据七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具体来说,第一背书人为票据收款人;选项C,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选项D,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答案】ABCD。

解析:票据的功能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答案】AC。

解析: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的金融支付工具,实时入账,不允许透支,选项AC正确;严禁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个人借记卡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答案】BCD。

解析: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出票人姓名、付款人姓名、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出票人签章、表明现金支票的字样,收款人姓名不是绝对记载事项,故A错误。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5.【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根据规定,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票据的保证人属于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考察点: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级会计每日一练,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上线下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点击返回题目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关税税收优惠
下一篇 中公财经: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8-5)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备考资料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