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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精选:合同约定条款

2017-12-13 11:13:33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备考已经开始,距离明年5月份考试已经不远了,为了帮助大家熟悉知识点,中公会计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希望大家在改革之年一举拿下初级会计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 3:合同约定条款

难度:B

考频说明:经常在试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

内容详解:

(三)合同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

1.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提示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提示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提示 3】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随堂练习 2-22·判断题】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随堂练习 2-23·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试用期约定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B.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C.3 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D.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个均正确。

【随堂练习 2-24·判断题】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试用期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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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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