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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19)

2020-05-19 09:09:30  

1.(单选题)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第五章.合伙企业泫律制度)

A. 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 乙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丁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单选题)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借王六钱款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第五章.合伙企业泫律制度)

A. 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单选题)张、王、李、赵共同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张、王为普通合伙人,李、赵为有限合伙人。3月3日,甲企业向建设银行借款10万元。4月4日,刘、马二人分别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加入该企业;5月5日,张、李二人分别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6月6日,王、赵二人退伙。7月7日,甲企业欠建设银行的10万元到期。对于该笔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五章.合伙企业泫律制度)

A. 张、王、刘、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赵以其从甲企业分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B. 张、李、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王、赵二人不承担责任

C. 张、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李、赵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刘、马不承担责任

D. 张、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李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赵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刘、马不承担责任

4.(单选题)甲、乙、丙、丁拟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3﹕3﹕2﹕2。下列关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五章.合伙企业泫律制度)

A. 按3﹕3﹕2﹕2的比例分配损益

B. 按3﹕4﹕2﹕1的比例分配损益

C. 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D. 亏损按照3﹕4﹕2﹕1的比例分担,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

5.(单选题)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五章.合伙企业泫律制度)

A.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只能是合伙人

B. 除合伙协议约定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C.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 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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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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