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答案:C
题目详解:选项C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2.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1)刘、马: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张、李: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王、赵: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4.参考答案:D
题目详解:(1)选项ABC: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选项D: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5.参考答案:B
题目详解: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所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合伙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故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并非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