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复习?每天坚持做每日一练,稳扎稳打夯实基础,突破解题难关。中公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赶快练起来吧。
1.【多选题】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B.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C.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机动车的买卖所有权自登记时时转移
2.【多选题】李某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2009年5月6日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下列情形中,李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有( )。
A.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内仍未履行
B.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5%
C.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2%
D.因开发商的证照不齐全,导致李某在2010年5月6日后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3.【多选题】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A.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登记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单选题】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实上,该车三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1年10月8日
B.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轿车所有权尚未转移
C.甲未如实向乙告知车况,构成欺诈,因此赠与合同无效
D.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乙无权就车毁人伤的损失要求甲赔偿
5.【多选题】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