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经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在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在所附条件成就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条件成就时,权利和义务则失去法律效力。
【解释1】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必须合法),但必须是将来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解释2】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例题)
【多项选择题】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答案见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