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刚毕业的小会计们都怀着激动的心情步入职场,希望能够发挥专长,干出一片事业,哪知刚工作没多久,就碰了一鼻子灰,这不,今个儿小王又有麻烦了,说他们公司销售员甲签了一个客户,而客户在付商品的首款和尾款的时候却不按套路出牌,首款付给了甲,但是尾款却是付给了公司里另外一个销售员乙,那么这个账要怎么做呢?发票怎么开呢?
客户转账意外,首款尾款分别付给了同一公司的两个人,账务如何处理?
一、会计原理解释
其实不论客户是把钱转给公司的销售员甲还是乙,表面上钱是到了甲和乙手里,但实际上甲和乙最终依然是要把所收的货款上交给公司的,因此咱们背后最终的收款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咱们公司。捅破了这层窗户,想必您就明白了,在产品销售过程当中,名义上谁去收这笔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最终取得这笔钱的所有权。客户的钱转给哪个销售员都只是表面,实质上最终这笔钱都会由销售员转到公司账户上,落到公司的口袋里。
二、账务与税务处理
事项的内在实质明确了,账务与税务处理方法就很显然了。
(一)只要该商品的销售满足收入会计准则的确认条件,那么公司就可以确认收入,并且根据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增值税纳税义务,注意开具发票的主体是最终的收款方公司,而不是表面上收钱的销售员甲或乙。当客户还没有把首尾款打给销售员的时候,咱们公司就要进行账务与税务处理了,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当客户把首款打给销售员甲的时候,客户所欠的应收账款就减少了,这个时候公司就拥有了收回销售员甲从客户那所收金额的权利,形成一笔其他应收款,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销售员甲
贷:应收账款——客户
(三)当客户把尾款打给销售员乙的时候,再将剩余应收账款转入对乙的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销售员乙
贷:应收账款——客户
(四)最终销售员甲和乙把钱转给公司账户时,再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销售员甲
——销售员乙
虽然会计工作非常繁杂,有很多事情表面上貌似处理起来毫无头绪,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把心沉下来,结合所学知识仔细思考,一定能找到准确的处理办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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