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选项C:涉税服务关系确立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而不得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2.【答案】A。解析:选项B: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选项C:税务师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应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选项D: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应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
3.【答案】D。解析:选项D:属于拒绝出具报告的情形。
4.【答案】ADE。解析:选项B: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应由协议双方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不需要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选项C: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5.【答案】CE。解析:选项A:税务代理关系确立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而不得以口头或其他形式。选项B:税务师发生变化的,应由协议双方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选项D: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