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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07-31 14:08:00  

我们的努力要有方向,要知道针对哪里!随着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的开始,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复习了。复习效率不高怎么办?2020年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内容覆盖广怎么办?中公税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式 具体内容
按次纳税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的税率
【提示】税率:20%

(一)股息红利差别化规定

1.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股市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间的股息要根据持股期限分别按全额(1个月以内)、减按50%(1个月至1年)、免税(1年以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人员类别 投资渠道 所得类别 是否征税 税率 扣缴义务人
内地个人投资者 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H股股息红利所得税 20% H股公司
    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     中国结算
【提示】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转让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
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
内地证券投资基金   股息红利所得 比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香港市场个人投资者 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股票 转让差价所得 暂免征收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 10%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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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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