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所以此题应缴纳印花税=(40+50)×0.5‰×10000+400×0.3‰×10000+20×0.5‰×10000=1750(元)。
2.【答案】A。解析:选项A: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选项BCD免征车船税。
3.【答案】B。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选项A: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是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的车辆、船舶,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也包括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上述机动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包括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拖拉机不需要缴纳车船税。选项C: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征收车船税。选项D:客货两用车依照货车的标准计征车船税。
4.【答案】B。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车船税的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结合。纯电动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应纳的车船税=2×360×50%=360(元)。
5.【答案】A。解析:非机动车辆(手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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