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税务师
 

2021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每日一练(12-28)

2020-12-28 09:10:38  

参考答案

1. 【答案】A。解析: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所以该企业 A 栋房产大修的 8 个月不需要计算缴纳房产税。A 栋房产前 4 个月需要从价计征房产税=800×(1-25%)×1.2%×4/12=2.4(万元);B 栋房产前 4 个月按租金计征房产税=10×4×12%=4.8(万元);B 栋房产后 8 个月按房产余值计税=600 ×( 1-25%)× 1.2%× 8/12=3.6 ( 万元); 该企业 2019 年应缴纳房产税=2.4+4.8+3.6=10.8(万元)。

2. 【答案】B。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 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 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 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 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该企业 2019 年 9 月办理厂房验收手续,应该从 10 月开始计算房产税,当年缴纳房产税的月份数为 3 个月。材料棚应该从 11 月份开始计算缴纳房产税;2019 年应纳房产税=800×(1-30%)×1.2%×3/12+80×(1-30%)×1.2%×2/12=1.79(万元)。

3. 【答案】C。解析:2019 年该企业独立地下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400000×55%×(1-20%)×1.2%+600000×75%×(1-20%)×1.2%=6432(元)。

4. 【答案】C。解析: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 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 10%~ 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 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房产税。应纳房产税=1000× 12×12%/10000+200×3/4×(1-20%)×1.2%=1.584(万元)。

5. 【答案】B。解析: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 征房产税。2019 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8000-500-300)×(1-20%)×1.2%=69.12(万元)。

点击返回题目

(2/2)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模拟试题(12.25)
下一篇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每日精学: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税务师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和大家一起备考学习,领取2021年税务师备考资料《备考手册.pdf》 等学习资料

2021年税务师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QQ扫码
加2021年税务师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