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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新)知识点第八章税收优惠:第十二节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8)

2019-08-28 09:56:10  

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 面报告。如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节能 服务企业采取虚假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告的以及未按本规定报送备案资料而自行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税务部门应设立节能服务企业项目管理台账和统计制度,并会同节 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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