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出上述判断时,应结合下列因素予以确定:
1.接收劳务的境内企业(以下统称“接收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管理费、服务费性质的款项;
2.接收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的款项金额超出派遣企业代垫、代付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3.派遣企业并未将接收企业支付的相关费用全部发放给被派遣人员,而是保留了一定数额的款项;
4.派遣企业负担的被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未全额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派遣企业确定被派遣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薪酬标准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地点。
5.派遣企业确定被派遣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薪酬标准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