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定价的一种事先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包括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六个阶段。预约定价安排有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
(一)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范围
1.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 ~ 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2. 企业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者类似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追溯适用于以前年度该关联交 易的评估和调整。追溯期最长为10年。
3.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