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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六章 值税法律制度)

2020-03-13 17:33:31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发布,明确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评价标准,广大考生可作为备考依据,下面,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六章 值税法律制度),祝愿大家备考顺利。

[基本要求]

(一) 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二) 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熟悉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四) 熟悉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

(五) 熟悉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一) 增值额

(二) 增值税的优点

(、增值税的类型

(一) 生产型增值税

(二) 收入型增值税

(三) 消费型增值税

三、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四、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各国最常用的计税方法为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 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二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第二节 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及以下。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 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 销售额。

(二)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一) 销售货物

1. 一般销售货物

一般销售货物,是指通常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 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是指某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 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避税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 仍将其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缴纳增值税。

(二) 销售劳务

(三) 销售服务

1. 交通运输服务

2. 邮政服务

3. 电信服务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1. 金融服务

2. 现代服务

3. 生活服务

(四) 销售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1. 销售无形资

2. 销售不动产

(五)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六)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一) 增值税税率

(二) 征收率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等应税销售行为,其应纳税额运用扣税法计 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 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二) 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

(三)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 扣缴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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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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