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析
单选题
6.【答案】A。解析:税法规定免税合并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将同时增加商誉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价值,进而使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因此,会计准则规定不确认与合并中产生的商誉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7.【答案】C。解析:按照税法规定不认可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则2015 年末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成本-折旧额(税法)=600-600×2/20×11/12(提折旧11 个月)=545(万元)。
8.【答案】B。解析:2015 年12 月31 日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2 038.66×(1+5%)=2 140.59(万元),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9.【答案】B。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属于影响到会计利润的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属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相关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10.【答案】A。解析:本题包含的纳税调整减少额为:应免税的国债利息135 万元【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税法规定扣除金额36 万元;本题包含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为:多支付的借款费用60 万元【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能扣除】,罚款5万元。H公司2015 年应纳税所得额=1 800 -135-36+60+5=1 694(万元),应交所得税=1 694×25%=4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