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程序对比,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程序对比
(一)开庭与公开
【注意】民事诉讼一般“开庭并公开”,经济仲裁一般“开庭但不公开”。
(二)和解与调解
1.和解: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三)两审终审制与一裁终局制
1.两审终审制
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
【思考】万一审错了怎么办?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是为了防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而依法提出对原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特别程序。
2.一裁终局制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程序对比,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