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签章要求

2021-04-08 16:36:27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签章要求

签章者

要求

1.个人 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2.单位
 
(1)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银行
 
银行汇票(本票)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提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加盖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与盖专用章具同等效力)。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