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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知识点:合同义务的转让

2021-04-14 15:32:35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权利的转让

生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应当对受让人履行义务。

法律效力

①从权利转移: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一并转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②抵销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③抗辩权转移:债权人转让主权利的,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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