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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承揽合同

2021-04-16 11:10:18  

2021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承揽合同

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主要工作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辅助工作 承揽人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判断题】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答案】√。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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