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一章(20)

2018-05-16 15:10:13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章 总论

第五节 诉讼时效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与延长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止--暂停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二是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 6 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该事由到最后 6 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则应从最后6 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

不论诉讼时效中止时原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余多长时间,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 诉讼时效均继续计算 6 个月。

【例题·多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法定代理人死亡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AB。解析: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 等。二是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障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例题·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内,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2017 年、2016 年)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答案】B。解析:选项 ACD 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2.诉讼时效的中断——清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破 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 诉讼中主张抵消等。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 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3.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发生,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中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 20 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4.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特殊情况而 予以延长。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长的期间,也是 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这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种自由裁量权。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只能对 3 年的普通时效期间适用。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只适用于 20 年的长期时效期间。

你可能感兴趣的还有: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三科最新题型与备考方法

拿下中级会计师证书后,有哪些高薪岗位等着你?

您可以点击加入>>>18年中级会计交流群 
您也可以了解更多课程>>>拿证必备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一章(19)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