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机关实行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二、登记事项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名 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
“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字样。
(二)公司住所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 关辖区内。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 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四)公司类型
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 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六)股东出资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 120 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 50 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 50 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 60 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 120 万元出资
【答案】C。
你可能感兴趣的还有:
您可以点击加入>>>18年中级会计交流群 |
您也可以了解更多课程>>>拿证必备 |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会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