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二)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1.滥用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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