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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四章(22)

2018-06-25 16:16:21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二节 保险法律制度

四、保险合同

(六)保险合同的解除

1.投保人单方解除合同权。

(1)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 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投保人解除合 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 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 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 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保险人单方解除合同权—法定事由。

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具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 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 时通知保险人的或者保险人要求增加保险费被拒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6)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中双方均可解除的情况。

(1)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 30 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

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 15 日通知投保人。

(2)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 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2015 年)

A.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B.投保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

C.投保人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的

D.投保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的解除。选项 A: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选项 B: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不退还保险费。选项 C: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 D 不是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七)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

1.代位求偿的概念

(1)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 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2.代位求偿的成立要件

代位求偿的成立要件有三:

①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行为引起的,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第三 人的过错行为须有因果关系。

②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③代位权的产生须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如果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 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3.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 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例题·判断题】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即使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 保险金的责任。(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制度。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 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 保险金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有

( )。(2013 年)

A.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放弃行为无效

C.因被保险人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D.即使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制度。除被保险人的家庭 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 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选项 D 不符合规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 有 ( ) 。 (2017 年 )

A.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B.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C.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D.被保险人因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答案】ABD。解析:根据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 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故 C 选项的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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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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