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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五章(29)

2018-07-03 11:38:41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 具体合同
五、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1.《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提示 1】融资租赁关系:(1)三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2)两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

【提示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提示 3】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无正当、充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合同法》的规定

(1)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

“出租人”。

2.《合同法》的规定

(1)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 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 租人不承担责任。

(3)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维修义务与风险承担

《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四)合同的解除

《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 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解析:选项 A:融资租赁期间,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选项 BC: 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选项 D: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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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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