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一节 预算法
二、预算体系
(一)预算体系的层级
我国《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级,分别是:
1.中央预算
2.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民族乡、镇预算
全国总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 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 算。
(二)政府预算体系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 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出。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 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 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基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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