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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经济法》:2018中级会计高频知识点第八章(9)

2018-07-12 17:27:36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为了让大家快速了解考试重点,中公会计小编为你整理了《中级经济法》考点,和你一起学习。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指向的智力成果。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可以被授予 专利权。

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根据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三类。

发明,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有一定的进步或者难度,并且必须是利用自 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的技术方案。根据发明的客体的不同,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 方法发明两种。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 案。由于其创新要求比发明低,因此实用新型被称为“小发明”。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 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载体是相对独立的产品,它是 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或者具有装饰性,并 且适于工业应用。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

2.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我国《专利法》第 25 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以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 造,不授予专利权;(伪造人民币的方法)

(8)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 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五项虽然属于技术发明的范围,但因为涉及国家安全而不授予专利权;第六项 将平面印刷品排除在专利权的客体之外,主要原因是其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视觉上的艺 术美,而非技术上的新的进步。

【例题·单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权的是

( )。(2015 年)

A.药品的生产方法

B.对产品的构造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D.对产品的形状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授予。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因此正确答案为 C。

【例题·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授予专利权的有( )。

A.一种恢复听力的治疗仪

B.一种新药剂的配置方法

C.动物品种

D.技术成果奖励和提成方法

【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根据规定,疾病的诊断和 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但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器械等,可以授权专 利权;选项 A 正确。选项 B 是新药剂的配方,可以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权的主体

一项智力成果完成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或者将专利申 请权转让给他人,对发明也可以选择将其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而不申请专利。

若选择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

1.专利申请人

(1)发明人、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

(2)发明人、设计人不要求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项是对发明创造或者外观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设计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 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由于其工作或者劳动没有对发明、设计的实 质性特点作出贡献,因而不是发明人、设计人。

2.非职务发明申请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发明或设计完成后,取得专利申请权。如果 对于已经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有两个以上,可以作为共 同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 发人。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 发的当事人共有。

3.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

(1)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4.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 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5.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专利申请人

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专利申请人,主要包括通过合同取得申请权和通过继承取得申 请权两种情况。

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 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 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6.外国申请人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组织在中国 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例题·单选题】2014 年,甲公司决定由本公司科研人员张某负责组建团队进行一项发明创造。2016 年 4 月,张某带领其团队完成了该项任务。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权为该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是( )。

A.甲公司

B.张某

C.张某组建的团队

D.张某及张某组建的团队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 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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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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