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权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 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专利权的无效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 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 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 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 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 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 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 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你可能感兴趣的还有:
您可以点击加入>>>18年中级会计交流群 |
您也可以了解更多课程>>>拿证必备 |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微博:@中公会计 | 微信:中公中级会计职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