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中级会计职称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2018-08-13 13:47:27  

今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是9月8日到9月9日,距离考试已经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现在正是准备冲刺的时机。中级经济法的考试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历年的考点重复出现,二是注重对当年教材新增的部分的考察。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整理一下关于中级经济法各个章节常见的考点,希望能加深广大考生对各个章节的印象。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考点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行管理企业的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任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蓄;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其他。

推荐阅读: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思维导图

中级会计学霸推荐给你的好用备考APP!

2017年中级会计涉及考点及相关题型分享

来源: 中公会计

上一篇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下一篇 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扫描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中级会计备考资料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料包快捷领取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中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