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啦,那么2019年中级会计新教材涉及哪些知识点呢?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断,大家快来学习吧!
(1)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已经行使了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及效力
①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C.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D.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小编在此预祝所有中级会计考生备考顺利,成功拿下中级证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