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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2019-11-21 14:42:49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经济法主体

1.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解释】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2. 经济法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2)企业;(3)事业单位;

(4)社会团体;

(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6)公民等。

3.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1)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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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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