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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起诉和受理

2019-11-22 15:40:34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起诉和受理,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起诉和受理

①法定条件

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②书面形式(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口头”起诉);

③“开庭”并“公开”

依法不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依当事人意愿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注意】仲裁开庭但不公开。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起诉和受理,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行学习,提前掌握知识点。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备考资料,可持续关注中级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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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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