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资料
①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在 2013 年 1 月 1 日的期初余额均为零。
②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
③与预计负债相关的损失在确认预计负债时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只允许在 实际发生时据实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④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均可调整应交所得税。
⑤按照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⑥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应否将与该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 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应否将与该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
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3)分别判断资料(3)和资料(4)中甲公司发生的事项是否属于 2013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为调整事项,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如为非调整事 项,简要说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2014 年)
【答案】
(1)甲公司应该确认与该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
理由:甲公司如果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流入,所以 属于亏损合同。该亏损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企业应选择履行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合同而 发生的处罚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为预计负债。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6-5)×100=100(万元),不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5×100×10%=50(万元)。所以甲公司应选择不执行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50 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50
贷:预计负债 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25%)贷:所得税费用 12.5
(2)甲公司应将与该诉讼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理由: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 70%,很可能败诉,并且败诉需要支付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所以甲公司应该确认与该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
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60+100)/2=8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
80 |
贷:预计负债 | 80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80×25%) |
贷:所得税费用 | 20 |
①资料(3)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理由:该事项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并且是对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存在的未
决诉讼取得进一步证据,所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会计分录为: | |||
借:预计负债 | 80 |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10 | ||
贷:其他应付款 | 90 |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20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5(9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10+20-22.5)
借:盈余公积 | 0.75 | |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0.75 | |
2014 年当期会计处理: | ||
借:其他应付款 | 90 | |
贷:银行存款 | 90 |
理由:该事项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情况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无关, 所以不属于调整事项。但是该事项重大,如果不加以说明,将不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的估计和决策,所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会计处理原则:自然灾害发生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
对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状况影响较大,甲公司应在 2013 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该非调整事项进行披露。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教材例 18-6】甲公司 2×14 年 6 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货款为 2 000 000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 7 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 3 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 2×14 年 12 月 31 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 2×14 年 12 月 31 日已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00 000 元。
2×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为 4 000 000 元,其中 1 900000 元为该项应收账款。甲公司于 2×15 年 2 月 3 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 账款的 60%。
本例中,甲公司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首先可判断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 调整事项。甲公司原对应收乙公司账款计提了 100 000 元的坏账准备,按照新的证据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800 000 元(2 000 000×40%),差额 700 000 元应当调整 2×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2 000 000×40%-100 000=700 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 700 000 |
贷:坏账准备 | 700 000 |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 000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 175 000 |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525 000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525 000 |
(4)因净利润减少,调减盈余公积 | |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 52 500 |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52 500(525 000×10%) |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应收账款 700 000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175 000 元;调减盈余公积 52 50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472 500 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资产减值损失 700 000 元,调减所得税费用 175 000 元,调减净利润 525 000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 525 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一栏调减 52 500 元,未分配利润调减 472 500 元。
(6)调整 2×15 年 2 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资产负债表略)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教材例 18-7】甲公司 2×14 年 10 月 25 日销售一批 A 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2 400 000 元(不含增值税),并结转成本 2 000 000 元。2×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15 年 2 月 8 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全部退回。甲公司于 2×15 年 2 月 20 日完成 2×14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本例中,销售退回业务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期间内,属于资产负债表 日后调整事项。由于销售退回发生在甲公司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因此在所 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扣除该部分销售退回所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 2 400 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408 000 |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 2 808 000 |
(2)调整销售成本 | |
借:库存商品——A 商品 | 2 000 000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 2 000 000 |
(3)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 |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100 000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 000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 000
(5)因净利润减少,调减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0 000(300 000×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 000
(6)调整报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略)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应收账款 2 808 000 元,调增存货 2 000 000 元;调减应交税费 508 000 元;
调减盈余公积 30 000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270 000 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营业收入 2 400 000 元,调减营业成本 2 000 000 元,调减所得税费用 100 000元,调减净利润 300 000 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 300 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一栏调减 30 000 元,未分配利润调减 270 000 元。
(7)调整 2×15 年 2 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资产负债表略)
甲公司在编制 2×15 年 1 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时,按照调整前 2×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甲公司除了调整 2×14 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 2×15 年 2 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按照 2×1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 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 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例题 8•综合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17%的增值税税率。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按净利润 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 2017 年 3 月 5 日。2016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 w 产品 500 件,单位成本为 2.1 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 2 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 0.05 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 w 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以每件 1.8 万元的销售价格将 500 件 w 产品
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经发出,付款期为 1 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款项余额的 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 年 2 月 1 日因 w 产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 10%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一:计算甲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 WTO 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并编制分录。
要求二:编制甲公司 2016 年 10 月 15 日销售 w 商品并结转销售成本的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三:计算甲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并编制分录。
要求四:编制甲公司 2017 年 2 月 1 日因销售折让而调整 2016 年销售收入及所得税影响的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五:编制甲公司 2017 年 2 月 1 日因销售折让而调整的坏账准备及所得税影响的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六:编制甲公司 2017 年 2 月 1 日因销售折让而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相关会计分录。(2017 年)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