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
1.【答案】A。解析:应缴纳增值税=7200×13%-416-6.5=513.5(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13.5×(7%+3%)=51.35(万元);合计=513.5+51.35=564.85(万元)。
2.【答案】D。解析:会计利润=7200-4150-1400-600-300-51.35=698.65(万元)
3.【答案】CD。解析:广告费支出为110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7200×15%=1080(万元)<1100万元,需调增2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75万元,税前扣除限额1=7200×5‰=36(万元)<扣除限额2=75×60%=45(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36万元,应调增39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需要加计75%扣除,进行纳税调减320×75%=240万元。
4.【答案】B。解析:职工福利费支出为7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70万元,所以需调增1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13万元,税前扣除限额=400×8%=32(万元)>13万元,无需调增;工会经费支出为9万元,税前扣除限额=400×2%=8(万元)<9万元,所以需调增1万元。共需调增=14+0+1=15(万元)。
5.【答案】D。解析: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应纳税所得额=698.65+39+20+14+1-320×75%-(50-50÷10÷12×4)=484.32(万元)。
6.【答案】C。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84.32×15%-50×10%=6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