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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练《经济法》: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五章章节练习(16)

2018-12-27 09:56:20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进入了预习阶段,考生们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也要多加练习相关知识点的习题,实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下面,中公会计小编为广大考生准备中级《经济法》的章节练习,为大家差缺补漏,提升自己,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

A.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2.(多选题)

关于担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B. 第三人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C.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违法提供的担保,担保合同无效

D. 保证属于人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保

3.(多选题)

李某为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有( )。

A. 债务人甲

B. 甲的朋友丙

C. 甲的父亲丁

D. 甲的弟弟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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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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