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 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 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 6 个月内提出。
(4)不予受理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
诉决定(包括但不限于):(1)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 的;(2)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 6 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答案】D。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 6 个月内提出。
(五)执行程序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 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 期间为 2 年。申请执行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此处规定的 2 年期间,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 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有如下特点: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 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 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