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一、股份发行
(一)股份和股票的概念
股份是指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按相同的金额或比例划分为相等的份额。股票是指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
股票具有以下性质:
(1)股票是有价证券。
(2)股票是证权证券。
(3)股票是要式证券。
(4)股票是流通证券。
(二)股票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股票分为以下几类:
1、按照股东权利、义务的不同进行的分类: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股东享有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优先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
2、按照投资主体性质的不同进行的分类:国有股、发起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3、按照票面上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进行的分类: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除上述分类以外,我国的股票还可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分为A股、B股、H股等;按股东有无表决权分为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股等。
(三)股份的发行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
(四)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指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价格,也是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分为平价发行的价格和溢价发行的价格。平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票面金额相同,也称为等价发行、券面发行。溢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实际发行价格超过其票面金额。《公司法》规定,我国股票不得折价发行。
(五)公司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股种类及数额;(2)新股发行价格;(3)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